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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采购文件

2025/7/7 8:00:44
29 次

 

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东至县盛禧嘉园S1栋装修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             DZXCJS2025-13                

 

 

 

  人: 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东至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二


第一章 磋商采购公告

 

东至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东至县盛禧嘉园S1栋装修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东至县

2、建设概况:东至县盛禧嘉园S1栋装修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建设内容主要是对综合楼室内和室外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建筑功能区及各公共区域水电改造、墙地顶面装修、配套消防设备安装及改造、空调系统安装、照明系统安装、室外停车区等。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115.05平方米,为地上3层;附属工程面积约为2600平方米,室内设计面积约为3656.96平方米,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范围:东至县盛禧嘉园S1栋装饰装修、强弱电、消防、给排水、防排烟、空调、照明、室外广场及停车区等工程设计

4、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的驻场指导及监督、参与或协调配合的其他服务工作等)。

5、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内容的成果文件并满足审查、审批的要求,提供施工图纸电子版1份、纸质版6份。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8、质量标准:成果应通过技术审查,满足本磋商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9、最高限价:29.8万元。注:供应商自行报价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供应商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4、信用要求: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7日起至2025年07月1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方式:现场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领取

3、磋商文件费用:0元/份,售后不退。

4、地址:东至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老街7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5、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可现场递交或发送清晰可辨扫描件1621789245@qq.com邮箱并联系向负责人进行登记等工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17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至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老街7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投标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招标代理联系。

2、项目质疑受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的,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磋商会议。若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是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磋商及二轮(或多轮)报价在磋商小组发起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回复的,视同认可磋商小组评审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小组发出的二轮(或多轮)报价做出答复,若超出规定回复提交时间的,则以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承诺报价。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东至县尧渡镇集贤路6号 

联系人:叶明           

联系方式:17719497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东至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老街7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人:洪彬   

联系方式:1475553719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意事项:本章是对第五章“供应商须知”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的,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总   

 

项目名称

见磋商公告

第五章

1.1

采购人

见磋商公告

第五章

1.3

采购代理机构

见磋商公告

第五章

1.9

供应商

资格条件

见磋商公告

资质材料原件的递交

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对磋商文件中未要求递交原件的资质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作为原件的等效件。

第五章

 4项

联合体投标

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

第五章

2项

现场踏勘

由供应商自行勘察

二、磋商文件

第五章

6

 

磋商文件的

澄清和修改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变更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该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

第五章

8项

响应文件的构成及格式

无特殊规定,详见本条款。

 

采购预算

见磋商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

15日历天(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五章

10.1项

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见磋商公告

第五章

9.6项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第五章

10项

磋商有效期

60日(日历天)

第五章

11项

响应文件份数

1)开标时投标单位自行准备加盖公章的空白报价书若干份,磋商时备用。

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每家投标单位限派一名)到达现场。

2招标代理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100%。

中标金额(万元)

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支付单位:☑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

4)收取单位:东至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之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

第五章

12.1项

响应文件的

密封

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完好,详情见本条款。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东至县盛禧嘉园S1栋装修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2.项目概述:该项目位于池州市东至县,建设内容主要是对综合楼室内和室外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建筑功能区及各公共区域水电改造、墙地顶面装修、配套消防设备安装及改造、空调系统安装、照明系统安装、室外停车区等。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115.05平方米,为地上3层,附属工程面积约为2600平方米,室内设计面积约为3656.96平方米。

二、商务要求

1.交付的时间(服务期限)和地点(范围)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内容的成果文件并满足审查、审批的要求,提供施工图纸电子版1份、纸质版6份;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服务地点:池州市东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万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50%

 

施工图设计方案在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并按要求修改完成后

第二次付费

30%

 

项目开始施工后30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费

20%

 

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支付

 

3.售后服务(质保期):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配合现场施工交底、施工过程中服务及工程验收工作,并且根据甲方要求,接通知后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小修改3天内出具变更通知单,重大修改10天内出具相应变更图纸。

三、设计服务内容及要求

1、设计要求:设计单位需严格按环保、消防、节能、结构等相关规定,充分结合上述要求开展设计等相关工作,施工图必须严格按照经认可的规划方案开展设计。设计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人规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采购文件、响应承诺、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交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按照总承包方式,包干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所有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任务,设计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

1)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的修改和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工作等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

2)所有专业内容及二次深化设计。

3)施工全过程的跟踪服务等工作。

4)确保各专项评价的修改完善、总平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设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并承担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5)设计单位须对设计成果负总责,各项成果及审查工作必须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查,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以上设计项目全部内容以及采购人安排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上,以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依据磋商文件、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时限提交成果,如有缺项,增加部分均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且不增加费用。(包含前期专家论证等全设计周期内的所有费用)。

四、其他要求

1、方案设计要求:

1)结合考察内容及采购人需求整合方案;

2)提出各专业系统方案,且各专业系统提出设计意见;

3)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完成报规工作,确保通过各行政部门审批。

4)与采购人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采购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5)负责完成并制作方案设计文件,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采购人进行报批工作;

6)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方案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不单独另计。

2、施工图设计要求:

施工图设计需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各类专项审查。在功能定位和保证项目品质的前提下,根据批复的项目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尽可能优化设计方案,节约工程造价,此外:

1)施工节点设计需出具节点大样图和具体做法,除常规外不得直接简单套用图集。

2)施工图设计需要充分考虑方便施工、易于控制施工质量、便于采购施工材料和便于交付使用后的日常管理。

3)成交供应商自行设计的供电、供水、供气等专业设计必须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查,供应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费用标准,所有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完成,采购人不负责相关协调该部分工作,所发生费用均含在设计费用内。如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供电、供水设计及审查工作,或成交供应商设计成果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时,采购人有权将该部分设计工作直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所发生的费用从成交供应商设计费中直接扣除,由采购人直接支付。

4)成交供应商在进行管线设计时,须进行管线综合设计,避免碰撞。

5)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包括:①进行各专业设计交底,满足项目单位使用要求并经认可;②通过专家论证;③施工图设计须经采购人委托的专业审查机构审查合格;④报经消防、人防等行政审查;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并及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一般情况下,需在 3 日内完成设计回复,因设计回复滞后的,采购人按照 3000 元/日收取违约金。

6)成交供应商对设计深度和质量负责,采购人、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的审查并不减少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如因设计文件未获政府批准,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反复修改设计的责任与工作。

7)工程招标阶段,成交供应商须及时进行设计服务,负责向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单位开展施工图交底,原则上1~3日内完成答疑工作。因设计延误造成招标计划推迟的,按照3000元/日进行处罚。

8)施工图阶段出图顺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设计周期要求:

1)服务期限为15日历天(计工作开始时间以业主发出设计任务书为准)。

2)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日历天完成约谈及方案汇报

4、设计服务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建筑材料选择以及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编制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和建设标准等技术性文件;

6)设计代表须保证在本项目全过程重要节点根据需要安排设计人员到场服务;

7)本项目设计工作必须由投标方为主体完成。

8)在工程招标、开工准备阶段,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指派相应的设计组成员及时配合,要求24小时内响应,及时协调解决招标、开工准备阶段的设计问题、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所发生的交通等费用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9)在施工阶段,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指派相应的设计组成员随时配合,一般问题电话联系后24小时内响应,紧急问题以最快速度到场,及时解决施工中涉及的设计问题和现场的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项目各项验收工作,所发生的交通等费用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0)设计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与工程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做好与采购人、监理、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等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11)设计人需参与水、电、消防、安防、智能等各系统的调试及设备系统联调,及时解决设备调试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加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项竣工验收,依据与施工图相一致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签署验收意见。

12)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前期手续相关工作。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助办理消防、环保、规划、建委、人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手续,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4)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每个阶段出图时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每逾期一天罚款5000元。包括设计负责人在内的各专业负责人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否则采购人有权获取3-5万元违约金。

15)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项设计部分,经采购人同意,可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且成交供应商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

16)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套的设计小组成员必须专业配套,满足本项目需求。

17)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方案汇报及审批工作,具体包括专家评审会、专项单位评审会等。在方案汇报过程中,存在做多方案比较及推翻原方案重新设计的可能性,投标人应考虑此项目风险,因汇报及方案修改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设计费用。

18)设计人员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延期、工程索赔等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采购人(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各阶段成果及最终成果包括:文本、图件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含所有成果文件,用Photoshop、PowerPoint、Word、AutoCAD软件制作,提供备份光盘一份,甲方拥有该成果的使用权;方案阶段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文本每轮不少于10套和电子文件1份。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初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初审环节,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响应,不得参加下一阶段评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初审环节,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如果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有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响应,不得参加下一阶段评审。

初审表(注:本表不需要供应商填写)

序号

实质性响应评审指标

评审要求

是否通过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三证合一的可提供新证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法有效

 

4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磋商授权书

原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6

供应商资质证书

合法有效

 

 

7

其它要求

磋商邀请函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它要求,如人员或者业绩要求等。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1.初审时评委对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二、磋商响应文件澄清

见通用条款

三、报价合理性:

①审查最终报价或分项报价无重大漏项或明显不合理;

②最终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

 

四、综合评办法

一)评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即通过磋商小组初审),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具体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及分值如下:

 

 

评分类别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20分

供应商提 交的最后报价

2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部分

32分

认证体系

4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没有的或缺项的或未年审的为 0 分。(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业绩

4分

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具有公共建筑装修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强弱电、消防、给排水、亮化等)设计相关业绩,每有一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

注: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计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

4分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4 分,只有一个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

20分

1、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暖通工程师、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每具有以上其中一类专业的人员得2 分,本项最高得10 分。

2、项目组成员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5分,最高得 10分。

技术部分

48分

总体设计思路

8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总体设计思路表述的清晰性、完整性、严谨性、合理性以及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充分考虑项目实际特点并合理应用了技术标准的,得 8 分;

2.总体设计思  路表述较为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考虑了项目实际特点,应用了技术标准的,得 5 分;

3.总体设计思路表述 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程度一般,对项目实际特点的考虑和技术标准的应用情况一般的,得 3 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

规划设计方案等

6分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价,进行综合评审:

1.规划设计方案合理、经济、实用的,得 6 分;

2.规划设计方案较为合理、经济、实用的,得 3 分;

3.规划设计方案的 合理性、经济性、实用性一般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

设计计划及保证措施

6分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设计的计划时限及其保证措施的完善、合理、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设计计划时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的得 6分;

2、设计计划时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合理、可行的得 3 分;

3、设计计划时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1分;

4、措施不可行或没有提供的;得0分。

质量内控制度

6分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控制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6分;

2、质量控制较为有效可行且较为有针对性的,得3分;

3、质量控制一般有效可行且一般有针对性的,得1分;

4、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内控制度的,得0分。

设计难点对策

6分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设计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难点分析具备针对性,对策措施具有系统性、合理性、可行性、创新性的,得6分;

2、难点分析有一定的针对性,对策措施较为系统、合理、可行,有一定创新的,得3分;

3、难点分析针对性一般,对策措施的系统性、合理性、可行性、创新性一般的,得1分;

4、措施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

合理化建议

6分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1、建议合理、可行的,得6分;

2、建议较为合理、可行的,得3分;

3、建议一般合理、可行的,得1分

4、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建议的,得0分。

对项目的现场查勘的分析

10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现场查勘的分析,进行综合评审;

1、通过现场实地查勘,针对本项目设计内容,进行合理化分析,并有完整的分析成果,保证后续设计的落地性,分析成果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的10

2、分析成果较为有效可行且较有针对性的,得7分;

3、分析成果一般有效可行且一般有针对性的,得3分;

4、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建议的0分

(详细的评分标准)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有关定义

1.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1.2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在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事宜的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1.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

1.6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发布的磋商采购文件。

1.7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8X年内: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1.9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2.知识产权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服务、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构成

5.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一、磋商邀请(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须知;

五、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采购双方自行拟定);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发布的图纸、答疑、变更、补充通知等。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5.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6.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等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1.1除非磋商文件明确约定,否则,如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等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时间靠后的为准。

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3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

6.4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7.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文件

2)磋商价格文件

3)项目方案

4)业绩证明文件

5)其它资质证明文件

6)其他响应文件资料(包括企业资信、荣誉等)。

7.2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磋商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7.6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7.7响应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7.8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7.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8.报价

8.1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

8.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磋商全部内容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损耗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只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8.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概算。

8.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如果有计算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

1)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2)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8.5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磋商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磋商报价的单价中。

8.6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磋商文件约定)。

8.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磋商保证金:无

10.磋商有效期

10.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0.3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10.4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1、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11.3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12.2密封袋均标注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本章第八条所列内容和顺序进行装订,并编制详细的目录和页码。

13、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迟交的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14.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5、响应文件递交

15.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规定时间到达磋商现场,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5.2按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15.3在磋商过程中,参与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该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5.4撤回的响应文件将被原封退回给参与磋商供应商,并由其代表签字确认。

四、磋商与评审

16.接收响应文件

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到场。

16.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7.磋商小组

17.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7.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7.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8响应文件评审与磋商

18.1磋商采购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2磋商采用综合评分的办法,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就技术、资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

18.3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5磋商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报价、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磋商。

18.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18.7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8.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是综合评分价格分计算依据,也是最后确认成交签订合同的依据。

19.综合评分

1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9.3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某项初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

19.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19.5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在磋商结束前,未得到中心允许,供应商代表不得离开候标场地现场。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20.确定成交供应

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入库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候选供应商。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0.2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候选供应商就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

第一成交供应商如放弃成交、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磋商。

20.3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1.成交通知书

21.1、公告期满后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将挂网公告,其视为通知了所有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成交通知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签订

23.签订合同

23.1成交供应商应按代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3.2采购双方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草案

参考文本

 

采购人(甲方): 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人(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东至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磋商采购方式,经磋商小组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二、服务内容:(见采购需求)

三、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万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50%

 

施工图设计方案在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并按要求修改完成后

第二次付费

30%

 

项目开始施工后30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费

20%

 

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支付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内容的成果文件并满足审查、审批的要求,提供施工图纸电子版1份、纸质版6份;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七、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

2)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拒不依约支付项目款项的;

2)甲方拒不接受乙方服务;

八、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九、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东至县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十二、合同生效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采购人(甲方):(公章)         服务单位(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5                       2025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封面格式

                          

 

 

磋商采购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项目不分包,则删除不填)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请编制详细的目录和页码(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二、响应部分

(一)响应函格式

磋商采购响应函

致: 采购人

1、在研究了贵方         号磋商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包号”        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首次报价:总价              ,磋商报价详见《报价表》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采购文件,包括磋商采购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等(如有)文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并对磋商采购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并在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8、我方完全同意并认可磋商采购文件中有关处罚的规定,并在出现违法违规情形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处理。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话:               

供应商开户行: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首轮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总价:小写:                     大写:                 

服务时间:

 

备注:1)价格应按照第五章“供应商须知”8条的要求报价

 2)首轮报价书须填好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轮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总价:小写:               大写:                 

服务时间:

 

备注:1、供应商自行准备加盖公章的空白报价书若干份,磋商时备用。

2、本表格不须与响应文件一起装订

      3、最后报价确定后,报价明细将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比例做同比例调整,并作为签订合同时的依据。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三)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的服务响应

差异说明

备注:相关证明

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1

 

 

 

 

 

2

 

 

 

 

 

3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经常营业地)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名称、等级和编号

 

质量认证体系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1-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目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办公电话: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 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如若临时因其他原因未能参加的,开标前将向交易中心书面函告。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采购秩序;

四、我公司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承诺在中标公示期间,若我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将按规定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情况,并保证真实有效。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按规定提供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五、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参与资格,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用户需求部分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项目服务清单

(格式、内容自定)

 

(三)项目服务方案

(格式、内容自定)

 

(四)人员安排

(格式、内容自定)

 

(五)其它资料

(内容、格式自拟,供应商可按评分标准要求逐条响应。)

 

 

 

 

 


、答疑回执

答疑回复签收回执

 

致采购人:

我单位已于               (磋商截止时间前)上网查询(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处对本项目的答疑回复(或招标补遗书)。

特此确认。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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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答疑回复时间安排申明意见回执

 

致采购人:

我单位理解,该项目由于时间因素,无法保证自答疑回复日至磋商截止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此,我单位无异议,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递交全套磋商响应资料。

特申明同意。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说明:如果该项目发布了澄清或答疑回复,供应商须将此回执放在响应文件中。